少女惹诡事件簿 - 第1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仙侠魔幻] 《少女惹诡事件簿》作者:星河蜉蝣【完结+番外】
    简介:
    桃桃因为体质特殊,幼年时曾被邪神在身上留下了印记。
    给她算命的高人说,那印记十分强大,无法破解,等到桃桃十八岁生日那天,邪神就会踏着血海而来,与桃桃立下契约,然后带她回到无间炼狱,娶她做他永恒的新娘。
    如果桃桃拒绝,惹怒邪神,那么届时地狱的血海将会泛滥席卷,人间将会化为比炼狱还要可怕的焦土世界。
    于是,为了拯救世界,桃桃立志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开开心心活到了十八岁。
    生日当晚,邪神没来。
    一群神秘人闯入道观,弄死了师父,敲晕了桃桃。
    再醒来时桃桃置身地底的死棺里,往上两米是夯实的黄土层,几近绝境,头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诡异的字。
    【应桃桃,死吧。】
    桃桃看完后淡定地扯碎纸条,然后敲敲身下的棺材板:
    喂,老公在吗?上来救我。
    游离世外的正道辣妹times;跳脱红尘的神秘邪灵
    1.剧情+感情,剧情为主。
    2.群像。
    3.非传统爽文,有成长线。
    ps:架空,私设极其多,与现实世界关系不大。
    ?内容标签: 恐怖 三教九流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桃桃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吓!
    立意:世界和平。
    第1章
    众生在业火中煎熬,这是你种下的恶果。
    从此刻计时,六百天后,深渊的熔岩将喷涌肆虐,业火中的恶灵会降临人间,当迷瘴漫起,血海的恶之花爬满城市的角落,当无辜的人类身染鲜血、尸横遍野,人间将沦陷为比炼狱还要残酷的世界,而种下这一切恶果的人,是你。
    应桃桃。
    倒计时的钟声已经敲响,尽你所能去弥补,如果无法阻止灾难的发生,那么你的下场将比死亡还要惨烈千万倍。
    记住,这不是玩笑。
    尽你所能。
    醒来之前,桃桃脑海中响起了一个冰冷机械、不辨男女的声音,嗡嗡的吵得她脑袋一阵晕。
    桃桃只当做了一个梦,刚要拍拍脑壳清醒清醒,抬手却撞上了一堵坚实的墙。
    不,并不是墙。
    从昏迷中醒来,她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极其狭小的密闭空间里。
    四周泛着潮湿的泥土味,很显然,她现在身处地底,困住她的东西是一具棺材,她刚才撞上的正是头顶的棺材板。
    棺板四周被钉子钉得严丝合缝,她伸手去推,纹丝不动。
    棺材里有一盏光源。
    在她脸正上方的棺板上黏着张白色的通明符,光就是从符上发出的。
    这是最简单的符术之一,在过去没有电灯的年月里偶尔会被灵师用来当做照明的工具,根据画符人的灵力强弱,通明符的照明时间也不同,但左右不过一两分钟。
    可她眼前的这张符却远不止一两分钟的亮度,桃桃盯着它。
    五分钟过去,光源没灭。
    十分钟过去,依然没灭。
    没等到符纸熄灭,桃桃的耐心却已经用完了,她觉得光太刺眼,刚要把它撕下来揉碎,却就着灯光看见符纸的最下边用毛笔写了五个小字:应桃桃,死吧。
    虽然写字人用的是端正的楷书,可桃桃却能透过这简单的几个字读出那人对她的恨意。
    滔天、透骨,恨不能把她剥皮抽筋,食肉饮血。
    那人不仅要她死,还要她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在无人知晓的地方,默默地恨着她,并且这恨意强绝,即使她死后也不会消散半分。哪怕她未必会看到,那人还是坚持留下了这样的痕迹。
    桃桃不好奇他是谁,也不好奇他为什么要活埋自己,此刻棺材里的空气很稀薄她就要死了。
    人在将死之时,许多活着时天大的事都不重要了。
    桃桃命格古怪,注定活不过十八岁。
    从很小的时候,她就做好了准备等待死亡的到来,所以她此刻异常平静,安详地闭上眼睛。
    几分钟后,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睁开眼:不对。
    桃桃思索片刻,而后伸手敲了敲身下厚重的棺材板:喂!
    她犹豫地喊道:老公在吗?我就要死了,你还不上来救我,是想以后守寡吗?
    话音刚落,棺材的四角开始往下漏沙,头顶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咯嚓、咯嚓
    像是恶鬼用尖齿洞穿木板的动静。
    在桃桃说完那句话后,有东西咬住了她头顶的棺材板。
    *
    一个月后。
    深夜十一点。
    开出租车是个辛苦活,尤其夜间的班,不仅要忍受腰酸屁股痛的职业病,还要忍着睡意强打起精神来载客,司机在出车前已经给自己灌了一瓶红牛,可没什么用,眼皮子依然上下打架。
    他看见前面有人招手,于是把车停在了路边。
    乘客是个女孩,打扮有些古怪,她乌黑的长发凌乱披着,穿一身黑色道袍改做的七分裤和麻上衣,身前斜挎着个布制的胸包,后背负着一柄长长的木剑。
    --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