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哪有凉白开健康!”廖健说着,蒯起一大口饭塞进嘴里,“你去传达室找老吴头接四杯水来。我也渴了。”
“接一杯就算了,四杯?我丢不起那人!”
廖晓波斜了他老爸一眼,手插着兜,一步一晃朝商店走去。
“老廖,还这么抠啊!”蔡彬哈哈笑着打趣,“本性难移啊?”
“这怎么是抠呢?”廖健指了指旁边社区绿色的宣传栏,“这是环保啊!”
从见到廖健开始,程兵就如坐针毡,站在廖健旁边的廖晓波更加重了程兵的愧疚心理。程兵突然大口吃菜,接着含混不清地问道:
“你………过得还行?”
廖健露出怡然自乐的表情,可和蔡彬一样,那表情深处藏着某种人力不可解的无奈。
“过得蛮好,干保险收入可比当警察高多了。”说着,他看向廖晓波离开的背影,惋惜地摇摇头,但眉宇间都是对儿子的宠爱与肯定,“晓波也算听话,考大学就差了17分……”
“和他爸一样,命差了点。”
听到这儿,程兵放下了筷子,饭菜很香,但在他口中味同嚼蜡。
“兵哥,多吃点。”蔡彬不时朝廖健使眼色,示意他少说话。
廖健的眼神一直没离开儿子走远的方向,看着儿子拎着塑料袋,顶着烈日走过来,廖健的声音有些颤抖,不知道这一幕打开了他心中什么阀门,他的话根本停不下来。
“出来后本来想回老家,可那帮势利眼把我从族谱上给拿下来了,以前我穿官服的时候,天天求这求那……不回去就不回去,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
廖晓波就要走回来,廖健迅速背过脸去,趁着擦汗的工夫,手背迅速在眼睛上抹了一把,接着自然地揪下两片树叶擦了擦手。
感觉到气氛有些严肃,他故意一本正经地说:“哦对,兵哥,你出来了最好先买一份保险,人这辈子怎么讲得清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保单上的额度就是你和家人生命的长度……”
程兵哈哈一乐,蔡彬笑着架起一块肉扔进廖健的饭盒里。
“行了!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
廖健就着这口肉,把饭盒里的饭打扫干净,接着就望向程兵,还没等他说话,程兵把饭盒往前一推:“我饱了。”
廖健露出憨憨的笑容,接过饭盒刚扒拉两口,程兵狡黠一笑:“哎呀,刚才好像把烟灰弹里了。”
廖健顿时立在当场。
“逗你的!”程兵禁不住笑出声,三大一小,四个男人对着大笑起来,廖晓波眼睛一花,好像起了电视上那种雪花白点,接着眼前就变成了三大队办公室。在遥远的记忆中,他放假时来过那里不止一次,当时这些叔叔们没比现在的自己大多少,他们笑闹之间,就能制裁这座城市所有的罪恶。
廖健又扒了两口饭,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把饭盒往前一推,抹了把嘴:“晓波,你下午帮我跟领导请个假,我跟你程叔和蔡叔出去一趟。”
程兵一愣:“我们还没说要去干什么呢。”
廖健突然变得非常正经:“一下午的时间我还是有的,不管干什么,我都跟你们一起去。”
在廖健的盛情邀请下,程兵和蔡彬不情愿地坐上了廖健的老头乐——不需要驾照的微型四轮电动车。廖健坐在驾驶位,比对三大队的警车还要熟悉,边发动电机边说:“两位,不是省那打车钱,这东西不烧油,多环保啊。我们最开始在社区拉到活儿,一听说要跟我们走路去公司签约,那老头老太太转头就回家了。后来我发现,这东西好啊,他们接孙子孙女放学都用这个,马上安排公司给配了一辆。”
可惜,没开出五公里,老头乐就趴窝了,廖健也不害臊,打电话让儿子过来把车接回去修,三个人还是打车去了更远的郊外。
到了村口,看见下面坑洼不平还冒着水泡的土路,出租车司机说什么也不开下去了。这样也好,三人步行,穿过田埂,抄些近路。程兵一指地平线尽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排平房,就带领着兄弟开始艰难跋涉。
春耕早就开始了,一排排玉米秧整齐地插在地里,显得秩序井然,空气中都是生机勃勃的泥土芬芳。三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尽量不破坏村民的成果。
弯着腰走了一段时间,三个人后背都烤得火辣辣的,廖健直起腰,自然而然地从旁边驱鸟的稻草人上摘下草帽,扣在自己头上,刚好合适。抬头看看平房的距离,廖健忽而定在原地。
“兵哥,你还有印象不?”
程兵茫然摇了摇头。
“咱在这儿抓过人啊!”
蔡彬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那次跟缉毒警配合抓毒。快秋天了,玉米长得老高,穿梭在田里,就像咱们三个现在这么近,都谁也看不见谁。”
“是他们有枪那次吧?”程兵也陷入了深远的回忆当中,“我记得正摸排呢,枪突然响了,我让你们都躲在田埂下面,就老马这愣种直往前冲,气得我……”
廖健朝旁边一指:“那不就是那片田埂吗?”
蔡彬摇摇头:“不对吧,这田埂都一模一样,多少年了,你还能认出来?”
程兵也跟着否认,三个人又往前走了一段,廖健突然喃喃自语:“我觉得就是那儿,肯定没错。”
未到平房,先闻狗吠。
那不是单一看门犬的示警,而是无数同类狂躁的咆哮。
程兵一下理解为什么这排平房外的小院没有传统村居那种高墙了。
这不计其数的恶犬,比最精密的锁还管用。
围了一圈的墙垛大多已经塌陷,那些挖机、通讯和打井的广告残破不堪,没比田埂高出多少,垛上没有村民惯用防盗的碎玻璃,那些支出的生锈栅栏也都套上了倒着的空啤酒瓶,屋主平时应该嗜酒如命。
门柱上的红星已经褪色斑驳,一块牌子随意地挂着,随风摇晃,上面用红笔手写着:内有恶犬,生人勿近。
来到院门外,还没进去,一股粮食发酵混合粪便的恶臭味扑鼻而来,根本躲不开,三个人都打了个趔趄。
廖健直接捂住鼻子:“这味儿够大的。”
没等另外两人做出回复,一声尖锐的咆哮自院子中央响起,霎时整排平房安静如常,其他的犬种全部噤声。
突然,一道黄黑色的身影呈直线自院内冲出,那是一只巨大的恶犬,长相是德国牧羊犬的样子,身形却如藏獒一般宽大,应该不是纯种。它口中的涎水四处乱甩,活像一只患上狂犬病的疯狗,然而,它舌头却完全缩在嘴里,呈完全攻击的情态,这显示出它的大脑非常健康,正在思考膺惩三位不速之客的最佳路线。它的眼眶内除了黑色的瞳孔,剩下的部分完全被红色淹没——要不是尾巴翘起这个特征,程兵认为它完全就是一头野狼。
无论经受过多么专业的训练,人的反应速度不可能超出这类恶犬,三个人还没来得及做出防御姿态,这只德牧串已经来到了院门,只见它高高跃起,不多时即将扑出最完美的弧线。
站在最前面的程兵无疑首当其冲。
“簌。”
一阵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响起,一道银色光柱从侧面击中恶犬,无论速率、角度还是时机都恰到好处。上一秒,程兵已经闻到了恶犬口中的腥臭,骤然再看,一根自制的,如特警防暴叉一般的驯狗叉不偏不倚箍在恶犬的脖颈处,生生把它定在地上。
紧接着,一个同样身着黄黑色服装的人影跃到恶犬身边,这人正是小徐,为了能第一时间掌控恶犬,他压低身形,四肢用力,活脱脱把自己变成了恶犬的同类。
没费什么力,小徐轻松地把牵引绳拴在恶犬脖颈处,但这丝毫起不到控制的作用,恶犬依然在原地踢蹬,蹦跳,撕咬,尖利的犬齿迅速插拔,把小徐右手上的劣质护具咬得棉絮横飞。
小徐却不慌不忙,单手收紧牵引绳,接着半跪在恶犬身旁的砂石地上,戴着护具的右手抵在德牧脖子处,脚下一扫,这类似擒拿术的招式直接让恶犬失去重心,翻倒在地,似要失去战斗力。
小徐满意地点点头,一松懈,这恶犬忽而下肢一蹬,竟直接从小徐裆下钻到另一侧,这下那根牵引绳反倒成了小徐的羁绊,随着恶犬的挣扎,小徐眼看即将失去重心。恶犬不会错过这种机会,它张开血盆大口,直朝小徐保护最薄弱的后腰咬去。小徐马上关注到这个细节,它借着重心转移的势头,直接把全身的重量压在恶犬身上,恶犬张开的大嘴竟死活合不上!趁它愣神,小徐再次占据上风,控制着恶犬仰面而躺,迅速翻身骑在它身上,更凶狠地掐住狗脖子。
程兵看出来,这回小徐下了死手。
没出一个呼吸的时间,恶犬的咆哮就变为低声呜咽,它的瞳孔逐渐涣散,嘴巴不受控制地大张着,涎水随着呼气喷出来直接落到小徐脸上,他躲都不躲。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恶犬的红舌逐渐变成紫色,歪斜耷拉在一侧,它的牙龈在刚才的对抗中受了伤,不少血顺着嘴角渗出来,滴在胸口的毛发上。
小徐依然没有松手的意思。
三大队三个人互相对视,程兵就要上去制止,怎么说也是一只看家护院的好狗,没造成实质伤害的情况下就失去生命,他有些于心不忍。
程兵即将张口,却看到了惊人的一幕——那恶犬突然发生了180度转性,眼窝中的红色肉眼可见地褪去,露出清澈白皙的眼白,接着两条前肢做出了家养宠物贵宾犬的动作,合十乞食。
小徐松开手,重新站立,做了一个“坐”的手势,恶犬马上呈狮身人面像的形态,乖顺地坐在地上,甚至撒娇似地用头蹭了蹭小徐戴着护具的手。
电光石火间,它就从一只随时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恶犬变成了温顺的“好朋友”。
小徐轻抚恶犬脑袋,随手奖励给它一块带血生肉。
“好,吃。”
听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走在最前面的廖健迈不动步子,程兵浑身战栗,几乎不敢相信。
小徐松开恶犬,终于回过头,见到三大队三个人,他犀利的眼神竟完成了与刚刚恶犬相同的转变,瞬间变得人畜无害。
三个人跟着小徐,在院内穿梭,那只德牧串的服从性突然变得极高,静静跟在他们后面,时不时摇摇尾巴。
每隔几米,地面上就排布着死亡的树根,脚搓搓泥土,还能翻出一些落叶混着泥水积攒而成的腐殖质,这些平房原来的用途应该类似林场。
成排的铁笼沿平房排列。平房是简陋的红砖墙搭建的,插线板和排水明渠胡乱四散地面,除了大大小小的排风扇,连个像样的电器都没有,屋外的空调外机被拆了,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架子,显得屋主对生存环境丝毫不在乎。铁笼却显得非常新,那些铁栅栏一点锈都没生。
笼子里的犬种大多体型不小,基本是杂交犬,跟纯种犬比起来不受待见,也卖不出价格,小徐还是把它们养得很好,每只都毛发锃亮。路过笼子时,都不用小徐做什么动作,那只德牧串往前一站,所有犬都闭上嘴。
这只德牧串是它们的首领,而小徐是德牧串的王。
待了几分钟后,程兵已经闻不到什么恶臭味,那味道换了一种更直白的方式攻击人体,三个人忍不住依次干呕起来,直到进入小徐生活的平房,打开排风扇才有所缓解。
床和灶都是砖烧的,直接接地,朴素但有效。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具,平房内遍布大大小小的塑料桶,装漆的、装水泥的、装农药的……从外包装看上去,这些塑料桶曾经用途各异,但被小徐精心处理干净后,都变成了给犬类调配食物的器具。
小徐示意三个人随便坐,他则站在一旁,带着一身狗味,静静地望着他污秽与喧哗的狗场。
程兵递上一支烟:“兜了一圈,我没去养警犬,你倒养上狗了。”
“我喜欢跟狗待在一起,不用说话,不用费脑子,比跟人待在一起自在……”
小徐咧嘴一笑。
正是这一笑让程兵万分心痛。从认出驯犬者就是小徐以来,程兵一直觉得眼前的小徐有一种强行嫁接的奇怪感。那黄黑相间的破旧服装、内瓤乱飞的破旧护具、泥泞遍布的高筒靴和油渍粘连打绺的中长发,跟小徐那张七年来没什么变化的脸完全不匹配。没说话之前,程兵打量小徐,总觉得他是在卧底什么任务而故意打扮成这样的。
直到这一笑,程兵意识到,从前那个充满理想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历经沧桑的男人,他的五官和身体被命运击碎后又倔强地重新组合在一起,外表看着没变,但内里已经天翻地覆。
四个男人窝在这一方砖房里,聊彼此,聊现在,聊国家大事,聊出来后的变化,就是没一个人说过去,说境遇,说说到底是命运怎样的安排让他们在2009年以这样的身份相见。
暮色四合,夕阳把铁笼的影子纷乱地映在地上,像是要给谁的人生下什么绊子。小徐重新拎起几个大桶,开始给恶犬们做晚餐。他就在这些影子之间穿梭,不绕行,不躲避,那影子就直接映在小徐身上。
等小徐快忙活完,程兵喊了一句:“喂完跟我们走吧,你照顾好它们,哥几个照顾照顾你,晚上进城一起喝点。”
小徐不置可否,脸上却荡漾起笑容。恍惚间,程兵似乎又看到了七年前那个跟屁虫,那个明媚的少年。
进城后天刚擦黑,对于夜宵来说时间尚早,这一片的大排档几乎都刚刚开门,仍在进行备菜工作,穿梭在塑料桌椅间最多的人是服务员。
唯有一家完全不同。
“马记夜宵”的招牌虽然不大,但周围做了一圈特殊的led处理,形成光线滚动的效果,在灰头土脸尚未开灯的街道中鹤立鸡群。
夜宵摊不大,算上择菜的桌子也就将将十张,此刻却已经坐了三四桌。食客的笑闹声和酒杯碰撞声不绝于耳,令其他摊位艳羡无比。
一台被油烟包裹的露天火灶旁,马振坤身着紫色围裙,脚蹬黑色高筒靴,肩上搭着的毛巾和右手的手套颜色一样,都黢黑一片。他刚刚结束一盘硬菜的炒制,简单刷了下锅,便用手指肚直接触碰被火焰直喷的锅内,把最后几滴水擦净,若不是地道的路边厨师,绝对做不出这样的动作。他不用锅铲,右手擎起炒勺上下颠着,食材蹦得老高,又稳稳落回勺中,左手则像精密运转的仪器,定时定量添加调味料。待时机成熟,他拎起一个被扎了几个眼的矿泉水瓶,潇洒地转了一圈,将里面的料油均匀浇在锅边,那火爆的,刺激鼻腔的,独属于这座城市的香气扑鼻而来。
“哎,来嘞,出锅喽!”
随着一声烟火气十足的高喊,马振坤那张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脸就从烟气中钻出来,他手持一盘浓艳生香的爆炒蛏子,飘然递到食客桌前。
似乎是比着喊,另一头,马振坤的妻子李春秀又接到一桌熟客:“来啦老几位,随便坐,等会儿让老马给你们炒盘我家新菜尝尝!”
把客人迎到座位上,李春秀一抬眼,明明已经看到了程兵等人,却没有过来迎接,接着去忙自己手头的事。
马振坤在桌上放下蛏子后,就被食客抓住走不了了。
“老马,来喝一杯!”
没有座位,老马躬身在桌旁边,在食客的拉扯下有些东倒西歪,他依然笑呵呵的,脸上没有丝毫不快。
“几位吃好哈……”
这位招呼老马的客人有点喝多了,他光着膀子,站起身搂着老马的肩膀。这种亲密接触显然让老马有些不适应,他身子往后躲了躲,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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