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秦明系列第二卷:众生卷3玩偶 - 第95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活鱼哽死,那肯定是意外事件了。大宝说,没有人能够用这种方式来杀人。
    而且,活鱼哽死,肯定是游野泳了,我说得对吧?韩亮说,没见过哪个游泳池里有小鱼吧?
    游野泳,被活鱼哽死,那是死者自己的问题啊,为什么要碎尸呢?陈诗羽问道,难道凶手是个变态?
    变态的话,不可能那么刻意地只切下能识别身份的头颅和手掌。我说,不过,这也很好解释,允许或者怂恿死者去游野泳的人,怕担责任。
    游野泳,谁知道是谁的责任?陈诗羽说,调查情况显示,当天梁明宇去了哪里,和谁一起玩,都不知道。出了这样的事情,一走了之呗,不管是不是荒郊野外,总之在一个水塘里死了,谁能知道是谁怂恿他去游野泳的?
    对啊,小羽毛说得有道理。韩亮凑近了小鱼,看了看,说,这是草鱼的鱼苗。现在正是一些鱼塘广撒鱼苗的时候。你想啊,如果梁明宇不是在野外水塘里出事的,而是在某人的鱼塘里出事的,那这个人是不是就脱不开干系了?
    对啊!鱼塘!我有些兴奋地说道,韩亮,你确定这是鱼苗吗?
    韩亮点了点头。
    我说:确实,如果在野外的水塘里,鱼本来就少,发生活鱼哽死的概率更是小!但如果在刚刚撒过鱼苗的鱼塘里,小鱼的密度就会相对高上很多倍,发生活鱼哽死的概率也就相应增加了很多倍。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就能解释所有的问题了。为什么游野泳出事,责任人也要分尸藏尸,为什么责任人那么容易、那么快就能取得分尸工具来分尸,以及为什么能在事发地点很近的隐蔽场所进行分尸。
    知道了,找和梁家有关系的鱼塘主就行了,反正我们有血指纹可以进行甄别。陈诗羽信心满满地说道。
    别忘了,尤其是曾经有养蜂经历的人、有交通工具的人,就更加可疑了!我提醒道。
    次日清晨的专案组会议室里,各调查小组都已经调查完毕,收队了,信息在专案组会议室里汇总。
    因为有了具有明确指向性的侦查方向,所以调查起来并不困难,现在已经有两名重点嫌疑人浮出了水面。
    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叫杜风,是个鱼塘主,曾经有过养蜂的经历。他和梁家唯一的关联,就是他的儿子是梁明宇的同学。杜风今年三十五岁,高中文化,平时为人忠厚老实,妻子在城里一家纸盒厂打工。儿子杜亮亮十六岁,和梁明宇是同班同学。有意思的是,在上个学期,梁明宇和杜亮亮是最好的朋友,整天在一起玩。可是就在三个月前,梁明宇突然和杜亮亮形同陌路,甚至连见面都不打招呼了。还有一个同学提供证言,说杜亮亮上学期曾经去找梁明宇吵了几句。两个小孩之间是不是有什么矛盾了,这个不好说。只是现在侦查方向却直接指向了杜亮亮的父亲杜风的鱼塘,这就有些意味深长了。所以现在还有民警正在深入调查梁明宇和杜亮亮从好朋友到陌路人的具体原因。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温向前也是个鱼塘主,没有养蜂的经历,但是通过缜密的调查,发现温向前的鱼塘隔壁,曾经住过养蜂人。他和梁家的关系复杂一些,他的父亲和梁明宇的父亲曾经是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友,算是生死之交了。温父去世后,梁明宇的父亲一直在资助温向前承包目前的鱼塘。温向前今年三十岁,初中毕业以后,因为成绩太差,就辍学了,开始了养鱼贩鱼的生意,因为有梁家的支持,所以生意做得不错,也算是丰衣足食了。温向前这个人虽然小时候学习成绩不好,但是周围人对他的评价都很好,说他比较守规矩、讲义气,助人为乐。他和梁家并不经常走动,在前期调查中,也没有什么特殊性引起警方的注意。
    所以,这两个人其实都有嫌疑。陈支队摸着下巴,思考着。
    我们不敢打草惊蛇,就没动他们。侦查员说道。
    如果一起动呢?陈支队问道。
    经过侦查,两个人平时也不住在鱼塘附近,都住在市里。此时,可以确定两个人都不在家。两人都有车,车都开走了,连车辆勘查都没办法进行。侦查员说,杜风是去走亲戚了,温向前是为做一些其他的渔具买卖,进货去了。
    你们是害怕,进去抓不到人,惊动了这两个人的家属,通风报信后,让嫌疑人逃走,就不好抓了?刘三厦副支队长说道。
    侦查员点了点头。
    既然不住鱼塘附近,我们可以去他们的鱼塘看看。我说,这两个人互相认识吗?
    侦查员又摇了摇头,说:肯定是不认识的,毫无交集。
    那就行。我说完起身,对陈诗羽道,我和林涛、子砚去温向前的鱼塘看看,你们三个去杜风的鱼塘看看。如果能找到他们平时在那里生活的时候留下的右手拇指指纹,一切就都结了。
    我们三个人坐着市局孙法医的勘查车,到了温向前管理的几亩鱼塘的旁边。
    喂,老秦,为什么每次分组,你都要和我一组?你对我是不是有意思?我对你可没意思,我其实想跟韩亮那一组。林涛在车上嘀咕着。
    我笑着摇摇头,说:你不是想和韩亮一组吧?
    说完,我瞥见了程子砚有些窘迫的表情,连忙收住了话题。我们坐在车上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附近确实没什么人,于是下了车。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