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兴王入京
常风的儿子摔脱臼,导致整个京城鸡飞狗跳!
常风以锦衣卫左同知之身,调动了厂卫、顺天府、五城兵马司甚至十二团营的人马。
大街上到处都是拿着画像抓人的官差。兵丁门挨家挨户搜查百姓的房屋。锦衣卫的人则搜查正四品以下官员的宅邸。
至于正四品以上的官员,始终要给点面子,不能入户搜查。但也不是不查了。
锦衣卫的人就站在官员府邸门口。所有进出的人都要一一比对画像。
三个时辰之后。内阁值房。
首辅徐溥因眼疾已经告假很久了。据说正打算递告老的折子。
三位阁老刘健、李东阳、谢迁对坐议论着这场全城大搜捕。
刘健道:“常风有些过分了。他儿子被窃贼打断了胳膊,他似乎要将整个京城翻过来一般。”
“各衙门口出动的人马,加起来恐怕足有两万人!”
“这动静哪里是搜捕?分明是打仗!”
李东阳喝了口茶:“次辅,您可知窃贼在常府偷的是什么东西?”
刘健问:“什么东西?”
李东阳不动声色的说:“常风已经派人给我传了话。说窃贼偷的是两份供状。”
刘健追问:“什么供状?”
李东阳喝了口茶,说:“三年前栽赃我和谢兄之人的供状。”
刘公断,李公谋,谢公善侃侃。内阁这老三位都是绝顶聪明的人。
刘健听了这话,便再无意见:“哦,原来如此。是该好好搜捕窃贼。”
大忽悠谢迁笑道:“我想起一个笑话。说一条鲤鱼跟一条鲇鱼斗嘴。互相攀比。”
“鲤鱼说:你有啥稀奇?我若有朝一日越过龙门,便能飞上天去。正所谓眼里有金星,身上有金鳞,桃春浪暖,一跳过龙门。”
“鲇鱼说:你别自以为是了。听好了,我是眼里也无星,身上也无鳞。一张大阔口,常会吃别人!”
在说到“常会吃别人”时,谢迁加重了语气。
刘健问:“谢老弟的意思是?”
谢迁收敛笑容:“这两年,常风不怎么受重用。这里面有咱们内阁的原因在。”
“他屡次被派出京办闲差,都是咱们内阁建议的。”
“呵,京城里有人打量着常风赋了闲,便欺负到了他家门口。”
“殊不知,常风还是那条会吃人的鲇鱼!绝非醉心科举,只想着会试拔贡跃龙门的鲤鱼!”
“这一回,我站常风这边。”
李东阳道:“咱们给刑部、大理寺下一道文书。让刑部、大理寺把能派的人都派出去,协助常风,参与搜捕。”
“内阁这回要帮帮锦衣卫常爷的场子!”
“呵,我很好奇。站在那窃贼身后的人是谁。”
刘公善断。刘健笑道:“是谁,李老弟应该已经心中有数。”
乾清宫大殿内。
弘治帝正在批阅奏章。李广站在一旁伺候笔墨。
李广道:“皇上,常风动用了两万多人,搜查他家里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家仆。声势浩大。连九门都戒严了。”
“这么大的阵仗,没有旨意厂卫、法司、顺天府、兵马司甚至团营兵全被他一人给调动了起来。似乎不太妥啊!”
弘治帝放下了笔:“有什么不妥的?常破奴是皇后义姐的儿子,朕义妹的侄子,太子的伴读郎。”
“他的胳膊被贼人打断了。难道不应该全城搜捕凶手嘛?”
李广连忙道:“皇上说的是。”
弘治帝意味深长的说:“不过,常风这次闹这么大动静。除了抓贼心切。还有另一个原因。”
李广道:“敢问皇上,什么原因?”
弘治帝道:“这两年朕一直闲置着他。他心里不可能没有怨气。”
“他这是在借机发泄心中的怨气。”
弘治帝跟常风果然君臣相知。常风这次毫不避嫌、遮掩,调动了各个衙门口的人马,的确有发泄怨气的意味。
李广道:“当臣子的向皇上示威、发泄怨气。常风毫无人臣之礼。”
弘治帝转头瞥了李广一眼:“朕都不在意,何须你多言?”
李广立时噤声。
偷盗供状的蒋安已经被李广藏在了一处隐蔽的地方。供状已被他烧了。
李广看这架势,蒋安迟早藏不住。他动了杀心.杀人灭口才是上策。
常府。
常风和徐胖子对坐喝茶,等待着搜查的消息。
徐胖子道:“他娘的,可惜赵向佛父子三年前死了。刘平也不知所踪。”
“不然有这三个活口供在,随时都能让李广吃不了兜着走。”
锦衣卫的内鬼赵向佛父子,当初被常风安置到了大同边军。他们的直属上司是边军中有名的青年才俊江彬。
弘治八年冬天,江彬安排赵家父子率五十名斥候出长城侦察敌情。途中他们遭遇了“鞑靼人”的伏击。
很奇怪。出去五十二个人,只战死了赵向佛父子。剩余五十斥候安然归来。
常风心知肚明:那个俊美的青年将领江彬,十有八九上了李广的船。一定是李广授意他,暗中除掉赵向佛父子。
边关死两个人,不比死两只蚂蚁动静大。
至于刘璋的侄子刘平,更是直接人间蒸发。
常风道:“我猜,咱们兴师动众全城搜查,最终只能找到蒋安的尸体。”
徐胖子心领神会:“你是说,李广会杀人灭口?”
常风微微点头。
徐胖子问:“那咱们还搜个什么劲?”
常风站起身,正色道:“我调动了几个衙门两万人马,把京城弄得鸡飞狗跳,是为了向李广表达一个态度。”
徐胖子追问:“什么态度?”
常风霸气十足的说道:“这个态度是——锦衣卫常爷不是好惹的!”
“今日李广能在我府邸埋暗桩,明日他就敢对我痛下杀手!”
“李广啊李广,咱们从今日起,这就开始了!”
果如常风所料。
当天夜里,兵马司的一队兵丁,在城南的一座土地庙中发现了蒋安的尸体。
看现场,蒋安乃是悬梁自尽。
庙中还留下了一封遗书,一张千两银票。
遗书上说,蒋安见财起意,偷盗常府的一千两银票,被常破奴撞见。他只得打伤小主人逃跑。
逃出常府后,他越想越怕。只能以死赎罪,求常爷不要为难他的家人。
遗书里绝口不提两份供状的事。
这封所谓的“遗书”,明显是伪造的。
蒋安已死,供状被烧,赵家父子死于“鞑靼人”之手,刘平不知所踪。
弘治八年的那场栽赃重臣案,如今已是死无对证。
常风掐在手里的李广的把柄没了。但常风跟李广的争斗,才刚刚开始。
锦衣卫仵作房。
蒋安的尸体躺在一副柳木薄板棺中。
常风等人围在尸体周围。
仵作千户张道士说:“应该是行家干的。身上没有任何他杀的痕迹。看上去就是自杀。”
常风道:“遗书也写的有鼻子有眼。呵,好手段。”
徐胖子问:“常爷,接下来怎么办?”
常风道:“凉拌。死无对证的事,查下去也是无用。”
徐胖子愤愤然的说:“那大侄子的胳膊就白断了?”
常风没有说话,只是默默走出了仵作房,脸上挂着一丝诡异的笑意。
他闲了两三年,好久没遇到对手了。他心里有一丝猎手斗恶狼的兴奋。
但有时候,猎手在恶狼眼里,亦是猎物。
李广外宅。
李广正在跟心腹谷大用密谈。
谷大用道:“干爹,这回好险啊!幸亏咱们下手早。要是蒋安被常风捉了去,后果不堪设想。”
李广道:“这回算是咱们胜了。至少常风没了我的把柄。”
“不过,以常风的脑子,一准猜到了蒋安是受我指使。”
谷大用道:“也就是说,您跟常风已经撕破了脸皮。这可是大大的不妙啊!”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被常屠夫惦记上,说不准哪天他就会对您下手。”
李广喝了口茶,似乎下定了决心:“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得想个法子,彻底除掉常风。”
谷大用有些担忧:“除掉常风恐怕没那么容易。他为皇上办差多年,深得皇上信任。皇上又是宽仁之君。即便常风犯了错,至多也就是略施薄惩。”
李广把玩着手上的玉戒,问:“你知道,历朝历代的皇帝最不能容忍什么事嘛?”
谷大用脱口而出:“自然是谋反。”
李广摘下玉戒:“如果常风策划谋反,他还有命嘛?”
谷大用一头雾水:“谋反?”
李广的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皇上的四弟兴王已经从藩地安陆州启程,入京朝贡。下个月就能到京”
一桩天大的栽赃阴谋,笼罩在京城的天空中。
且说二十多天后,常恬出了月子。
常家人搬出了郡主府,回到了自己家。
老丈人刘秉义这半年一直在江南游玩。也刚刚回了常府。
这趟江南之行,他带回了不少江南当地的特产。
大厅的桌上,摆满了刘秉义带给众人的礼物。
刘秉义喜滋滋的拍了拍三匹绸缎:“这是最上等的苏杭绸。给笑嫣、、小九一人一匹。”
常风连忙吩咐下人:“拿一匹送到郡主府去。”
刘秉义又指了指一个大罐子:“这是西湖藕粉。冲着喝可香了,给壮壮。据说少年郎喝了毛儿长得飞快!能赶紧成人。”
常破奴笑道:“谢谢外公。”
刘秉义拍了拍一个小瓷罐:“这是新下的狮峰龙井。极为难弄。我走了杭州镇守太监贾公公的门路,才弄来了二两。”
狮峰龙井乃是贡茶。一共就十八棵茶树。一年产量不过三十六斤而已。
这三十六斤,除了贡入宫中,还要分赐给各藩王。
喝到这玩意儿,不仅是满足口舌之欲,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刘秉义虽已告老。但女婿的权势摆在那儿。去了江南,江南各地的镇守太监、监管太监都要给他几分薄面。
常风拿起装茶的小瓷罐:“这东西太名贵了。一两茶能换三十两黄金。关键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老泰山费心了。”
刘秉义笑道:“贾公公也是看你的面子。要不是当初你在钱公公面前帮他美言,他能外放杭州那个大肥缺儿嘛。”
常风放下小瓷罐,问:“老泰山回京这一路还顺利嘛?”
刘秉义随口答:“来回都是做官船,自然顺利。哦对了,在德州码头停留时,还遇上了兴王入京的船队。”
刘秉义虽告老,弘治帝却看在常风的面子上,准他保留堂官待遇。故他出京可以坐官船、住驿站。
常风道:“昨儿钱公公刚把去通州码头迎接兴王的差事给了我。”
“我现在是锦衣卫里的闲人。也就能干干迎接藩王之类的闲差。”
刘秉义宽慰常风:“贤婿啊,浮生难得半日闲。你当个位高权不重的闲人,总好过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办那些危险的差事。”
运河之上。
一支浩荡的船队正在朝着目的地通州码头驶去。
船队中央,是一艘巨大的楼船。
楼船的甲板上,站着二十三岁的兴王朱祐杬。
成化二十二年时,他年仅十二岁。万贵妃和她的党羽,妄图废掉太子朱祐樘,改立他为储。
这并不是他的本意。那时的他,只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少年郎而已。
故而弘治帝登基后,并未追究他。相反,弘治帝很善待这个弟弟。登基当年就封他为亲王。弘治七年下旨,让他就藩安陆州。
兴王没有任何野心。只想在哥哥的庇佑下,当个安逸藩王。
他已有四年未回过京城,未见过哥哥弘治帝了。
他的心情有些急切。
兴王转头问身边一个俊朗的青年:“陆松,还有多久到通州码头?”
陆松答:“回殿下,今夜不下锚歇夜,明日一早便能到通州码头。”
“兵部的快船已送来了滚单。说明早锦衣卫左同知常风会在码头迎接殿下。”
陆松,二十岁,兴王府仪卫司典仗,从五品。说白了就是兴王府的仪仗大队长。
陆松十五岁进了锦衣卫。一年后,兴王即将就藩。
弘治帝下旨从锦衣卫大汉将军中甄选相貌端庄者,作为仪卫随兴王前往安陆州。
主管此事的常风,将陆松选入了兴王仪卫。
陆松是个很有艳福的人。他在安陆州取妻范氏。范氏生得貌美如不说,锤子还特别特别大。
实事求是的说,陆家一门五十年荣耀,全靠范氏的大锤子。
因为十年后,兴王将生下一个儿子,名朱厚熜。
朱厚熜生母的女乃水不济。只得从王府中的已婚女人中挑选乳母。
范氏因为锤大管饱,很荣幸的成为了兴王世子的乳母。
哦对了,范氏给陆松生了个儿子,名叫陆炳.自然,这些都是后话。
(注:关于“自然,这些都是后话”之类。请不要吐槽啊。这并不是剧透,更不是挖坑。而是叙述历史事实。
就比如此处,不说后话,读者如何知道陆松是大明唯一三公兼三孤超级猛人之父的身份?
此书中大部分的“自然,这些都是后话”都是如此,上帝视角叙述历史事实而已。)
兴王凝视着楼船劈波斩浪掀起的水,归心似箭。
他哪里晓得,迎接他的,将是一桩惊天阴谋。
而筹划阴谋的人,真正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锦衣卫常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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