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大明 - 第 37章 骗傻子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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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玛竇的到来並未受到余家很客气的接待。
    正在拉筋的余令愣愣的看著利玛竇。
    在看到他的一刻余令脑子里突然就蹦出了孙猴子穿人的衣服这个场景来。
    一个毛髮过剩的人非要穿儒装,戴儒生帽......
    如果光这样也算能看,问题是他脖子上还偏偏掛著一个大大的十字架。
    如果藏在衣衫下倒也好,问题是他还偏偏露出来,如此一来儒装的文雅就荡然无存了,十分怪异。
    在这一刻,余令对沐猴而冠这个词有了不一样的体会。
    利玛竇来大明很长时间了,对大明的风俗已经很熟了。
    当他看到一直盯著他看的闷闷时,自然的走了过去。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就要往闷闷脖子上掛。
    “闷闷过来!”
    闷闷最听余令的话,听到哥哥在喊她,立马就跑了过来,躲在余令身后,然后偷偷的打量著这个“大和尚”。
    利玛竇是好意,他是长者,他这么做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余令不喜欢,尤其不喜欢他脖子上的那个东西,以及它代表的意义。
    说不清为什么,余令就是不喜欢。
    对於这个利玛竇,余令不想用恶意去揣测一个漂泊万里来到大明的外国人。
    这样的传教士理应尊敬,虽比不了玄奘分毫,但他的这份意志足以让人敬佩。
    可余令就尊敬不起来。
    以他传教经歷写的书余令还隨意的翻阅过。
    书名叫做《耶穌会士利玛竇神父基督教远征中国史》。
    听听这个名字多么的杀气腾腾,这个书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利玛竇杞记》,这个就文雅又好听。
    为什么会有两个名字呢?
    第一个名字是给他们教会的以及他们当时的君主看的。
    余令猜测是为了“表功”,说明他们在大明传教的巨大成就。
    属於狗脸贴金,领导年会工作匯报骗傻子呢。
    文中所讲他將中国皇帝都征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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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的含义就是,你们看,你们的皇帝都欣赏利玛竇,也就意味著皇帝欣赏他的教,这样传教是不是就容易些。
    给自己的行为找个背书的。
    如果没来大明余令还真的就信了,现在的余令是如何都不信。
    万历现在连臣子都不见,会亲自接见他,並被他征服?
    万历他是多可怜,就没有见过外国人?
    郑和在数百年前就率领著舰队快要衝到他们老家了。
    很早就来中原定居的“陆地藤壶”都被老朱灭族了。
    崑崙奴,来自印度的苦行僧,大明百姓都看腻了。
    万历会接见一个既不是使者,又没携带贡品的传教士?
    图啥?
    余令从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
    所以余令对任何外国人都本能的抱住警惕之心,两世为人的余令明白一个所有人都懂的道理。
    外国人来大明无非三件事,偷、抢、骗!
    大明在永乐时期就能七下西洋。
    这可不仅仅是建一个船能在海上跑就行的事情,这庞大的舰队就代表著庞大的科技。
    所以,大明就是天朝上国,科技是需要让外族仰望,根本就不需要利玛竇能贡献什么。
    就算有……
    他一个人又能拿出什么呢?
    利玛竇与徐光启的交往是事实,这一点余令不否认。
    自己的老爹跟锦衣卫百户还是过命兄弟呢?
    自己还认识世袭千户苏怀瑾呢?
    谁还不能有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所以,对利玛竇的到来,余令並无太多的欣喜。
    只是在好奇的打量这个人长什么样子,来找自己的目的。
    利玛竇有些不习惯余令的眼神。
    这让他想起了某种不好的回忆。
    从广州到这京城,这一路所见过的官员都是这种眼神,现在这个眼神出现在一个孩子身上。
    利玛竇不喜欢这种眼神。
    “你找我?”
    利玛竇一愣,笑了笑,直言道:
    “听人说你对我的《几何原本》很感兴趣,所以我想见见你!”
    “你的《几何原本》?”
    “是!”
    余令苦笑著摇摇头,自己的谨慎是对的。
    怪不得那些人总喜欢把別人的东西说成他们自己的,原来这是有传承的。
    “利玛竇先生是哪里人?”
    利玛竇一愣,笑道:“我是意大里亚!”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几何原本》这个是赛里斯欧几里得人所作,怎么成了你的《几何原本》?”
    利玛竇没有料到余令会懂这么多,顿时一愣。
    院子里的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他的尷尬,都直直的看著他。
    厨娘虽然听不懂,她也不懂《几何原本》是什么,但余令说的话他可是听的懂的。
    她转身就把本该给利玛竇茶给了如意。
    她本想给余令的,但一想到小孩子喝茶容易睡不著,她就给了如意。
    因为如意不是余家买来的,是自由人,隨时可以离开。
    利玛竇苦笑著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一块玻璃递给了余令。
    余令蹲下身,拿著玻璃朝著太阳的角度调整方向。
    一条小小的彩虹出现在地上。
    闷闷立马冲了过来,眼神里满是渴望,余令摆弄著,小声的教导著闷闷如何调整方向出现彩虹。
    闷闷眼睛瞪著大大的,喜欢的不行。
    “是叫三稜镜么?”
    利玛竇呆住了,他没想到竟然真的有人能知道这个东西。
    他来时带了五六个,到广州的时候遇到一个官员叫陈瑞,他以这个东西为礼物,才得以顺利进入广州。
    一路辗转反侧,也就剩了这么一个。
    为了便於过关,他送了好几个官员,他们都不知道这是什么。
    但这个小子却能一言道出。
    望著这不大的院子,他有点不明白这孩子是怎么懂得的。
    难道也有自己那边的人来了大明,他竟然不知道?
    “这礼物我妹妹喜欢,我收下了,刚才你骗我的事情就一笔勾销,我不会告诉別人你在骗人?”
    利玛竇大急,这是他头一次在一个孩子面前乱了方寸。
    “我……”
    “你的主知道你在骗人么?
    握著你面前的东西发誓,你敢发誓,这礼物我就不要了,这书我承认是你写的。”
    利玛竇闻言再次一愣,望著胸前的十字架,开始小声的嘟囔,满脸懺悔之意。
    他不知道,余令对他的好感皆无,甚至有点厌恶。
    “既然你喜欢,那就送你了!”
    余令笑了,望著利玛竇道:“先生来我家所为何事?”
    利玛竇想起了此次前来的目的,赶紧道:
    “听说你对算学一道颇有兴趣,今日来叨扰就是想看看!”
    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了余令继续道:
    “这是我出的一道小小的画图题,问如何证明平行四边形对角相等,小郎君先看著想著,明日我来取!”
    一听他明日还来,余令顿时就不高兴了。
    明日余令准备去“厂子”打听一下小老虎的踪跡,听卢象升说城里有专门把人切成太监的地方。
    余令想去问问。
    余令看了一眼,自信道:“不用了,我现在告诉你,同旁內角互补,同角的补角相等,所以对角相等。”
    利玛竇现在可以肯定他带来的书这孩子是能看懂的,而且还很厉害。
    他兴奋的搓著手,连忙问道:
    “为什么,怎么证明?”
    余令很討厌为什么。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为什么。
    他后世学的时候老师就是这么教的,自己就是这么背的,这是公式,哪有为什么。
    “一加一为什么等於二,为什么怎么证明?”
    利玛竇的数学很好,他乍一听这个问题觉得余令在胡搅蛮缠。
    等他细细一想,他就绕进去了。
    是呀,一加一为什么等於二,怎么证明?
    为什么就不能等於四,等於五,这是谁定义的?
    为什么这么定义?
    (ps:一加二,是我国数学家陈景润证明的,王元证明的(2+3)和(1+4),潘承洞证明了(1+5),至於一加一,这个还在证……)
    其实利玛竇想多了,余令的水平也只能算这些。
    如果把四边形多画几条线,然后证明其中一个角,余令就完蛋。
    余令的阶段只存在能看懂。
    余令也不是特別的爱数学,他只是学的多而已。
    利玛竇其实找错了人,他应该去找钦天监看黄道的那群人。
    他们会算,他们才是真正的算数高手。
    可若是这群人出来,一本《几何原本》真的算不得什么。
    在他们面前,利玛竇连个小学生都算不上。
    (ps:《五纪》论『日月循黄道,南至牵牛,北至东井,率日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也。)
    “小哥大才,若对算术有兴趣可来駙马大街寻我,我定会扫榻以待!”
    余令想都没想直接拒绝道:
    “不好意思,我没兴趣,我的兴趣是练武、科举,你这一道你慢慢的钻研吧!”
    利玛竇失望的离开,在走出余家院子后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个大明的孩子都懂这么多,那这样的大明是值得学习的。
    利玛竇走了,余员外走了了出来,轻声道:
    “孩子你不喜欢他?”
    “老爹,我为什么要喜欢他?”
    “我听说他和很多官员走的很近,经常出入勛贵之家,已经在駙马街建造了一个不小的寺庙,很厉害的一个人!”
    “那我改日去看看?”
    余员外笑了笑:“看看也是好的,听很多人说他供奉的神很灵验!”
    余令也想知道这个利玛竇到底在大明收集到了多少东西,点了点头道:
    “好,我去拜拜。”
    “今天在家好好的,我去买点东西,你要去看你那哥哥,光买鞋子衣服肯定是不够的的,他在宫里.....”
    “別看宫里清静,但宫里和这外面一样,也都是人情礼物,他比你大不了多少,小孩子肯定会受人欺负。”
    “我去换点银豆子给你,你碰到了偷偷的给他,遇到些什么事儿,一个银豆子,比磨破嘴皮子都好使。”
    余员外轻轻的说著,余令默默的听著,鼻子酸酸的。
    余员外的好是润物细无声的好,他总是在后面默默的付出著。
    他常说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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