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毛长不过思念 作者:糖爱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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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孙亦乔点点头。
“那么angel,你是想现在开始上课?还是现在?还是现在?”潘世云幽默的说话方式逗笑了她们。
“……都好。”见他那么亲切友好,孙亦乔感觉一下子放松了许多。
孙太太让他们俩在院子里上课,进到厨房准备茶点。透过窗口看见两人沟通得相当良好,便觉舒心。“尚旗去了加拿大之后,这孩子很久没这么开心了。”
这一年,潘世云在三藩市留学的第三个秋天,因生命中遇见了孙亦乔,人生有了不一样的改变。
从那以后,潘世云每周会去孙家三次,每次教课两到三小时。他讲课生动有趣,很多成语都用叙事模式表达,孙亦乔很爱听。
孙亦乔本来就有些中文基础,加上领悟性高,很快就学会一些中文日常问好的句子。接着,潘世云就教她认字、写字。可让孙亦乔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潘世云教她写的第一个中文名不是她的名字,而是他的名字。
她感到疑惑,就发问,“一般人不都是先学会写自己的名字吗?”
潘世云居然一改过往和谐可亲的笑脸,正经八百的搬出“尊师重道”来压制她。个性内向温顺的孙亦乔当然不敢忤逆,只好乖乖顺从。
一个月后,孙亦乔的中文水平已经快速上升到能阅读短篇文章。她从潘世云给她的短篇小说中看到一句话。“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andy,好奇怪。这句话每一个字我都懂,但组合起来就不知道什么意思了。”
“这就是咱们古代诗人的厉害,中华诗词博大精深,寓意深远。你一个abc想在短时间内读懂也很难咯。”潘世云放下手中的船舶设计课本,忽然问她一个不着边际的问题,“还记得我和你第一次见面吗?”
“记得。那天阳光很好,山丘上只有我和你……”孙亦乔有些害羞,没有说下去。她现在才发现,当时至所以会感到害怕,是因为一见钟情了。
“你那时看着我,有没有一种‘我眼中只有你,你眼中只有我,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事’的感觉?”潘世云忽然深情的看着孙亦乔的眼。
“你怎么会知道……?”孙亦乔很惊讶,那份少女心事竟然被他发现了。
“因为我当时就是那种感觉。现在想想,‘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也不过如此。”潘世云温暖地笑着问,“angel,你喜欢我吗?”
“我,我……”孙亦乔一时间不知怎么办,紧张得双手发抖。
“亦乔,我们恋爱吧。”话毕,潘世云握住她的手,俯身吻上她的唇。
她的初吻……孙亦乔瞳孔放大,感觉胸口跳得异常剧烈,身体像飘到云上去,各种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这是她过去不曾有过的感受。
离开孙亦乔的唇,潘世云笑得有些得意,坦白说,“我知道这是你的初吻,但也是我的初吻哦。”他不认为20岁谈恋爱会太晚,只要是对的人,再晚也无妨。
孙亦乔脸红得像蒸熟的红蟹,不知说什么好。
“你不出声我当你默认做我女朋友咯?那明天起我们就开始约会,我先带你去……”
她看着他滔滔不绝地说起明天要去哪里玩,后天要到哪里学习,大后天又怎样怎样……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她喜欢他,也渴望每时每刻和他待在一起。她好喜欢身边有他。
上天似乎早在两人初次见面时就埋下爱情种子,他们相爱只是早晚的事。
孙太太是个开明人,她知道潘世云秉性善良,人品优秀。也了解孙亦乔那点少女心事。他们在一块,她乐见其成。只是……她那位思想保守的丈夫会同意这两个孩子交往吗?
很快,潘世云和孙亦乔的感情迎来第一个考验。
已在埃及考古近两个月的孙振华回到家中,看见女儿和一个陌生男人走得那么近,便向孙太太问清楚。
得知他们俩人在恋爱,孙振华沉默许久,然后找了潘世云谈话。
潘世云坐在他对面沙发上,表面看来和平常无差,心里难免不紧张。
谈话间,孙振华了解到潘世云的家庭背景和他个人对未来的一些规划。心里虽满意他是个积极上进的年轻人,但没有表现出来。
“伯父是个年过半百的人了,阅人无数。我看得出你是个有担当的人。”
得到肯定,潘世云很高兴。但听到孙振华接下来说的话,他多少有些不甘。
“只是,你性格有些自我,遇到不能掌控的事会急躁,会处理得不够成熟。我也知道这是你们年轻人容易犯的错,但身为一位父亲,我担心这会伤害到angel。”孙振华心里清楚,分开他们是不可能的了,他看得出女儿已情深根种。
“伯父,我答应您。以后我会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请您给我一点时间。”潘世云表现得不卑不亢。
“世云。感情没有数据可算,它不会像船舶设计那样精准到百分百不出错。感情里,双方都会有犯错糊涂的时候。我希望你以后遇事别意气,特别是对待angel。”孙振华语重心长地说。尽管他知道潘世云很优秀,但有些性格缺憾会酿成某些不可挽救的事。他必须提醒他!
“伯父,您放心,我会好好珍惜她。”潘世云眼神无比坚定。在遇到孙亦乔之前,他没有真正恋爱过。只管享受被众星捧月的虚荣。唯独孙亦乔,他想要好好珍惜一次。他是认真的。
得到孙亦乔父母的祝福,他们两个的恋情也渐入佳景。
假日里,潘世云常和孙亦乔手牵手漫步lombard&(伦巴底街)。也会在bsp;tower(科伊特塔)上伴着日落轻轻亲吻,在她耳边说出最动人的情话。
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多少年,这句情话像梦魇般压在潘世云心头,挥之不去。
正因为是彼此的初恋,他们都视对方为今生挚爱。潘世云更像天下恋爱中的大男孩一样,为恋人做过不少傻事。
她最爱听《time in a bottle》,他就为她勤学吉他,用布满伤痕的双手在她生日晚会自弹自唱,把她感动得哭成泪人。
为了能让她尝到正宗的中国菜,他暗暗苦练厨艺,然后隔三差五做一桌美味佳肴给她惊喜。
他还在她失去爱猫时,为了让她开心起来,在大热天穿着笨重的维尼熊衣服对她搞怪、献气球。尽管到最后他因为热过头差点晕倒。
与孙亦乔在一起,潘世云感觉自己每天都是笑着熟睡,又从美梦中笑醒。连他自己都难以置信。
几个同窗看到潘世云幸福得像个傻瓜一样,都感到好欣然。也一度认为他们两人会谱写一段童话般的恋曲。
潘世云也以为,他和孙亦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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